为规范育苑公司(服务中心)(以下简称公司)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行为,保障印章的权威性、严肃性和安全性,根据国家和学院有关印章管理规定,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印章种类及效力
本规定所指印章有以下四种:
1、公章。指公司的行政印章,其效力代表公司。
2、专用章。指为了便于工作而专门刻制用于某种特定工作的“专用章”,如“财务专用章”“合同专用章”。这种印章具备特殊的使用范围,超过这个范围便没有效力。
3、党务专用章。指行使党组织权力的印章,主要是“后勤党总支印章”、“党支部用章”。
4、领导人名章。领导人名章代表单位的领导身份,具有行政职权的标志和权威作用。本公司主要指总经理的个人印章。
二、印章刻制与启用
1、刻制公章、专用章、党务用章报请学院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;领导人名章,根据任职通知,经本人签字同意后刻制。
2、印章启用时,公司办公室负责备案并及时通报新印章的名称和样式。
三、印章管理
1、公司行政用章、合同用章、财务用章的权利人是总经理。党总支用章的权利人是党总支书记。
2、公司办公室是公司公章和合同印章的管理部门,办公室主任是公章和合同用章保管的首要责任人,文秘为公章监印人负有对公章保管、保养和按规定使用的相应责任。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科负责管理,财务科长是财务印章首要责任人,主管会计为财务专用章监印人负有用章保管、保养和按规定使用的相应责任。公司办公室受党总支委托管理党务印章。
3、印章使用随用随锁,加强安全防范,公司印章未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携带外出或借出使用。
4、使用各类印章时必须办理使用审批和登记手续。
5、对不符合规定的用印,监印人有权拒绝并向责任人汇报。监印人不得擅自用印,违者将从严追究监印人和责任人的责任。如因擅自使用而导致法律纠纷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的,公司将在追究有关人员行政责任的同时,追究其经济责任。
6、对空白稿纸和空白介绍信等证明一律不准加盖印章。
7、印章管理人员要注意保养印章,及时清洁,确保盖印清晰。
四、印章用途
1、公章是公司行使行政权力的外在表现形式。公章主要用于:以公司名义印发的文件、报表、布告、通告、通知、公函、聘书、请柬、奖状、合同、介绍信、证明、职称申报表、工资申报表等。
2、党务专用章是在办理党员考核、填表、组织转接、材料上报等党务工作中使用。
3、财务专用印章是财务科代表公司履行财务职责而使用的印章,其使用依照国家、学院和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定执行。
五、印章使用程序
1、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公文、公函、布告、通告等,须有公司主管领导签批并经办公室审核后方能使用公章。
2、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、协议用印时,须经总经理审阅签批或总经理指定委托代理人审阅签批,并经公司办公室备案后方可使用公章。
3、公司统计报表、工资、岗位津贴报表和职称、技术等级申报用印,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、有关公司主管领导签字、公司办公室核对并呈总经理审阅签批后方可使用公章。
4、公司印章一般不对个人使用。职工开具合法证明需用公司印章时,必须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,经公司办公室审核后方能使用公章。
5、监印人应妥善保存用印签批手续及用章登记册。
六、印章的封存、停用与撤销
下班后及节假日由相应管理人员封存。由于机构撤销、更名或其他原因而造成印章停用时,由办公室报请总经理负责封存或销毁。
七、附则
1、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2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