濮职院行〔2005〕75号
院属各单位:
为贯彻落实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方针,切实做到安全用电,现将《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安全用电暂行规定》印发给你们,希遵照执行。
濮阳职业技术学院
2005年9月19日
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安全用电暂行规定
为贯彻落实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切实做到安全用电,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,制定本规定。
1、在使用各类电气器具(包括照明设备、电热器具、制冷器具等)前,必须检查器具所采取的保护措施;检查电源电压是否相符、器具容量是否过大;检查现用插头、插座、保险丝、导线的载流量是否够用。必须详细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,按要求操作使用。电气器具的安装调试及维修,要由电气专业人员操作。
2、在购置电气器具时,必须了解该产品是否经国家或省、市质量检测部门检测,是否具有法定部门发布的产品质量认证标志。注意辨别劣质低压电器,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。
3、电气器具在使用时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,用毕后,亦不准放置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。
4、离开工作地点或不使用电气器具时,必须切断电源,切实做到人走断电。使用过程中如遇临时停电,必须立即切断电源。
5、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电炉、电炒锅等大功率电器,不许乱接电源、电线,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动室内线路。
6、使用电热器、饮水机等电器,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人员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。
7、对使用时间较长的电气具,要定期由专业人员检查,以消除隐患。
8、电器设备和线路绝缘必须良好,裸露的带电导体应安装在暗处,否则必须设置安全遮拦和警告标志。
9、电器设备必须设有可熔保险器或自动保护开关,金属外壳如因绝缘体损坏而带电的,必须根据技术安全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等措施。
10、各类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。所有电子仪器必须有可靠的接地线。
11、电器设备和线路要符合规格,后勤集团、电工要定期检修、经常巡检,箱变、配电柜应指定专人管理,责任到人。
12、发生用电故障时,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,及时维修。
13、后勤集团、电工要加强对各用电部门及人员进行安全用电的指导,按规程操作,杜绝使用超过安全时限的电器具。
14、执行责任追究制度。对违反本规定引起触电、火灾等事故的,视情节轻重和损失,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管理者分别做责令赔偿损失、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处理,触犯刑律的报司法机关处理。